序:攀缘城中村 

当我们谈论“城中村”时,我们指的是现代中国一个独特而具体的社会现象。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,中国的城乡二元制便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景象,一边是明晃晃的城乡分野,另一边却是暗戳戳的纠缠不清。这种混杂的丰富状态又进一步体现在深圳的城市规划、发展和管理上。城中村便是这奇特现象下的一种产物,在城乡分割与政府管理的夹缝中成长起来,既体现了中国长久以来城乡不平等问题的结症,又为深圳的快速城市化提供了土壤与环境。

城中村的特殊性源于“毛泽东时代的革命”和“邓小平时代的开放”两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遗产的交叠。根据美国文化人类学者马丽安的观点[1],在毛泽东时代,农村被视为革命的根据地,而城市则被视为邪恶的温床,满是吸血的商人、腐败的官员和帝国主义的走狗。因此,“农村包围城市”不仅是一个口号,也是一个坚定而明确的社会、政治和经济战略,旨在切断农村对城市的供给,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达到“净化”城市的目的。随着土改、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等运动的推进,这种农村革命的热情日益高涨,直到邓小平时期,新中国现代化道路的突然转向。在改革开放政策下,城市成为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前线。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扩张的基础设施开始反向包围农村。


如若邓小平所言,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,搞成功是愿望,不成功则吸取经验,那么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便是摸到的第一颗大石头。1979年3月,原广东省宝安县撤县设市,更名为深圳。随后,327.5平方公里的土地从深圳划出,于1980年8月正式设为新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。接下来的十年里,深圳特区内外的各村集体自主招商引资,众多乡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。在保留宅基地的前提下,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转为城市和工业用地,用于建设工厂和楼房。随着用工需求的高涨,全国各地的“流动人口”纷纷涌入特区。村民们也与时俱进将原本两层楼高的自住房,即当时所谓的“[[农民房]]”,加建至六到八层,作为额外的“工人宿舍”,以此增加个人收入。可以说,这些紧邻的“工人宿舍”就是今天大部分深圳城中村里“握手楼”的雏形。

1992年,特区内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一夜之间被城市化和国有化,特区内的村民也在一夜之间洗脚上田,成为了居民。村落变成了街道,而村集体则转变为居委会。尽管当地政府和居民仍然默认村集体的社会权利和土地权,但这种默认不再被法律所承认。土地的拥有者也就成为了土地的使用者。在经济组织形式上,村集体也随之“现代化”为股份合作公司,村民也多了个股东的身份,享有最终的分红权益。这样由村到城的集体转变,首次发生在1992年的特区,然后在2004年扩展到整个深圳市。正如政府的官方宣布,深圳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消灭农村的城市。因而,严格来讲,“城中村”在深圳实际上是一个伪概念,充满了矛盾。

这些矛盾不只源于官方叙事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,还在于“城中村”在法律意义和政策上模糊不清的概念,以及剪不断理还乱的历史遗留问题。如果深圳真是第一个没有农村的中国城市,那现今仍星罗棋布的“城中村”又是怎么来的呢?实际上,当我们走街串巷时,我们就会发现,“村“其实无处不在,且早已作为城市肌理的一部分,融入了现代深圳。也许其中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城市社区的[[地名]]和[[建筑]]。比如,以原村名字命名的街道,又或是同周遭格格不入(你也可以说是别具一格)的握手楼等城中村非正规建筑。如此想来,我们是否可以以城中村为线索,游走并探索中国都市与乡村想象的中间地带?


[1]: See O'Donnell, Chapter 5, 'Laying Siege to the Villages: The Vernacular Geography of Shenzhen', In O’Donnell, M.A., Wong, W. and Bach, J. (2017) _Learning from Shenzhen: China’s Post-Mao Experiment from Special Zone to Model City_.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. Available at here ︎︎︎